马文龙在普达措国家公园保护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座谈会上要求
以法制手段构筑中国梦迪庆篇章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2-02 10:00:53

格里拉网讯 (记者 杨勇)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11月29日,我州举行《条例》颁布实施座谈会。州委副书记马文龙出席会议,他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通过法制手段使普达措国家公园的保护与发展更加规范,并以此促进全州的政治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为构筑中国梦迪庆篇章贡献力量。

马文龙指出,《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保护管理条例》是国内首部关于国家公园保护管理的单行条例,《条例》的颁布实施具有重要意义。我州通过立法的形式促进普达措国家公园的保护与开发,是对迪庆绿色生态发展道路的继承和深化,是“生态立州”战略的具体实践,是强化公园管理的重要举措,同时对其他国家公园的立法和建设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马文龙强调,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是学习贯彻的前提。《条例》是以规范普达措国家公园保护管理与开发利用为立法宗旨,坚持保护优先、科学规划、统一管理、永续利用的原则,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发展。《条例》结合普达措国家公园实际,突出地方特色,注重立法实效,规定了普达措国家公园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的内容:一是明确了普达措国家公园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的原则和保护管理的机构及职责;二是对公园总体规划的编制、公园功能区的划分、公园内各项建设活动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三是对重点保护对象、建立公园保护专项资金、建立公园利益分配机制、公园内禁止行为以及其他保护与开发内容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四是对管理与经营分离制度、特许经营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等内容作了规范;五是规定了违反本《条例》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法律救济途径等内容。各级各部门要准确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内涵,切实全面贯彻落实好《条例》作出的各项具体规定。

马文龙要求,要认真组织开展好《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工作,宣传部门要会同普达措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和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制定学习宣传规划,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确保让《条例》家喻户晓。贯彻落实《条例》要着重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正确处理好保护和开发的关系。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加强景区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永续利用。二是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严格执行规划的各项内容,强化规划的权威性,坚决禁止一切没有规划依据的开发建设活动。三是切实加强经营活动管理。要在资源利用和开发经营中,协调兼顾利益相关方的权益,使地方经济受益,使当地群众受益。四是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五是认真开展法律监督。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充分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制监督作用,把《条例》的执行情况纳入监督重点,各级人民政府和执法部门要主动接受各级人大的监督,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切实依法行政。

会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如何贯彻落实《条例》进行了深入交流和座谈。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嘎主持会议,副州长蔡武成、州政协副主席杨文祥出席会议。州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州级相关部门负责人,香格里拉县人大、县政府以及建塘镇、洛吉乡政府负责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和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