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 ( 记者 永基卓玛) 日前,州质量技术监督局“12365”中心接到一个投诉案。周先生反映:“在购买某公司生产销售的牦牛肉,说明书与标签不符合。”接到投诉后,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队执法小组立即展开调查,经过现场调查,以上情况属实。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暗示具有保健作用”、《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该公司销售的牦牛肉外包装关于牦牛肉的说明含有虚假、夸大行为。州质监局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据介绍,“12365”是质监系统受理投诉、举报、咨询的一个热线电话,也是处置指挥系统。截止10月10日,迪庆州“12365”投诉举报中心人工接听电话11件,为消费者咨询服务7件,接到消费者投诉类问题3件,办结率100%。接到举报信息1件,已办理回复1件,办结率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