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警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0-07 10:29:24

香格里拉网讯 (通讯员 李国忠) 为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切实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关注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9月1日至9月30日,我州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州组织开展了以“美好梦想,安全起步”为主题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

开展开学安全课宣传。由于迪庆发生“8.28”和“8.31”地震,全州中小学生延期一个星期开学。9月7日后,全州中小学校陆续恢复开学。开学期间,我州各县交警大(中)队针对不同学龄段未成年人认知特点,通过主题班会、活动课、海报创作赛等方式,在所有班级开展“开学安全课”活动。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制作了《迪庆州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常识课件》,供全州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进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时使用,增强了针对性和实效性。此外,各县交警大(中)队通过召开家长会、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对每一位学生家长(监护人)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提示。

开展安全起步媒体活动。迪庆州公安交警部门通过迪庆日报、迪庆广播电视台、各县广播电视台等媒体,策划“安全起步”系列主题宣传和公益活动,将安全走路、安全乘车、交通避险等知识纳入“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宣传内容。结合典型案例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示家长加强安全教育、履行监护职责,提高未成年人“知危险、会避险”的自我保护技能。香格里拉县公安局直属城市交警大队用好官方微博、公共微信等途径加强二次传播,推动传统、新兴媒体联动。各县交警大队发动社会力量开展 “安全小黄帽”、“让我看见你”等儿童交通安全公益活动。

开展安全乘车宣讲活动。香格里拉县公安局直属城市交警大队组织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参加不少于2天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学习,强化职业道德,增强责任意识。各县交警大队结合本地案例,重点宣传农用车、报废车载人,超员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的危害,教育学生如何辨别违法运营、超员车辆和“黑校车”。宣传“黑校车”安全隐患,警示、提示学生家长、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开展远离危险体验活动。香格里拉县公安局直属城市交警大队利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组织交通安全演练,对新入学的小学生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让学生、家长共同学习汽车盲区、车辆制动距离等安全知识;倡议新生家长或监护人陪孩子熟悉上下学路线2至3次,示范过马路要“左看、右看、再左看”。倡导家长、监护人为小学生购置带有反光材料的书包、衣物,提醒、警示驾驶人及时避让。

开展隐患排查统一行动。迪庆州各县公安交警、教育行政、运政管理、农村短途客运协会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结合各县辖区学校分布特点、道路交通特点,制定运载学生的客运班线,对接送学生的农村短途客运车辆认真核查安全技术状况和相关资质,以及驾驶人基本情况,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生乘车绝对安全。同时,照属地管辖、一校一警的原则,各县公安交警大队积极组织民警走进辖区学校,提前与学校负责人对接,共商学生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及时消除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完善警示设施,共同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学校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期间,迪庆州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共出动警力200人次,深入中小学校109所,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109场,发放《迪庆州中小学交通安全读本》3000册,发放“迪庆州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单”12000余份,播放交通安全宣传警示光碟130场次,通过开展一系列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营造了自觉遵章守法,全面抵制违法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拉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