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达措公园内涂鸦最高罚2000元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9-25 08:49:04

在云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再次提请审议的《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保护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游客在公园内刻画、涂污古树名木和自然景物,除了限期恢复原状,还将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位于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红山片区列入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的区域(包括碧塔海和属都湖景区),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区、国际重要湿地和省级自然保护区为一体,融丰富的生物、景观、文化多样性为一身,以其独特性、珍稀性、不可替代性和不可模仿性著称,具有很高的保护价值和旅游开发价值,省人大民族委称:因国家公园建设和管理是一个全新课题,通过立法理顺管理体制,并对行政管理行为、企业经营行为和社区生产活动行为加以规范尤为必要。

该《条例》明确,公园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在公园内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和个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景物、植被、水体和地貌,不得造成污染和损坏。违者限期排除污染,恢复原状,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擅自在公园内进行电影电视拍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拍摄过程中不按规定拍摄,破坏自然景观、污染环境,拍摄结束后不及时清理并恢复原状,责令限期清理并恢复原状或采取补救措施,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公园内禁止向河流、湖泊、湿地超标排放污水,损毁文物古迹,破坏地质遗迹,违规野外用火,违者,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昆明日报)

责任编辑:和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