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政府发出关于加强地震灾区群众过渡安置点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9-02 10:31:56

香格里拉网讯(记者 永基卓玛) 为确保地震灾区群众过渡安置点消防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州人民政府向香格里拉县、德钦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加强地震灾区群众过渡安置点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通知指出,要确保消防安全巡查到位。各安置点临时警务站负责安置点的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和初期火灾扑救工作,应制定相应防火巡查、宣传制度,认真开展工作;临时警务站在灾民集中用电、做饭高峰期等易发火情时段应组织人员深入安置点,挨家挨户检查用火、用电情况,提醒群众安全用火、用电,落实防火措施。同时,要确保消防宣传培训到位,各安置点应当加强受灾群众的消防安全行为规范和消防意识养成,制定《防火公约》并张贴在醒目位置,发动群众互相监督,强化安置点自我管理;各安置点应该悬挂、张贴醒目的消防宣传标语、防火警示牌,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开展防火知识宣传;各安置点应组织临时警务站人员进行消防集中培训,使其熟练掌握防火巡查方法、灭火器使用方法和引导人员疏散逃生的技能。

通知要求,要确保用火用电制度落实到位,严禁在帐篷内做饭、使用油灯、蜡烛照明和取暖器取暖;严禁在帐篷内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严禁在帐篷内吸烟和在帐篷区乱扔烟头;严禁在帐篷内使用和储存汽油、柴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为确保消防设备配备到位,各安置点的每个帐篷内必须配备一具灭火器,各安置点每二十米处应配备水缸、水桶并保证随时储满水,.灾民集中安置点附近有水源的应配备手台机动泵,水带、水枪,有条件的安置点组织人员挖掘消防水池,确保安置点消防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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