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余丽芹) 今年以来,我州环保部门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案件为突破口,进一步创新监管模式和执法思路,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切实提升执法效能。 加强核与辐射类项目的环境监管。对全州涉及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使用等核技术利用项目、输变电设施及线路、广播电视、移动通信等电磁辐射项目开展现场检查、核查工作。进一步核查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底数,核实辐射安全管理系统信息,做到账、物和系统信息“三统一”。推动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全面应用,促进监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规范排污收费工作。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下发排污许可证换证、办证通知,使排污费征收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目前,已有144家企业持证排污。同时,把排污申报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紧密结合起来,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的征收范围,权限、时限和程序征收排污费。上半年,全州共计征收并上缴国库的排污费为68万元。 持久开展“禁白”工作。积极加大对县城区域、景区的巡查力度,重点检查农贸市场、宾馆饭店、较偏僻的小街小巷、小饭店、小作坊等“禁白”死角。下达32份现场处罚决定书,没收10万多条塑料袋,查处“禁白”案件13起,罚款9800元。 及时办理环境信访,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一是落实限时办结制。对于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处理后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做到热心接待、迅速处理,及时反馈;二是重点处理好初信、初电、初访和人大政协提案。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向群众详细解释说明,以避免群访、重复访和越级访;三是健全环境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到环境执法人员,坚持信访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一起抓,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使问题和矛盾化解在基层,有效避免“三访”问题。上半年,共受理噪声扰民、大气、水污染等环境污染投诉及信访40件,办结40件,办理情况均进行了反馈,办结率达100%。 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和日常监管工作。州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分别对列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香格里拉县污水处理厂,维西县污水处理厂、香格里拉县神川铜矿、雪鸡坪铜矿、香格里拉县鸿达水泥厂、华新水泥厂等企业进行了按月、按季的现场监察。对群众反映较大、污染问题比较突出的康美乳业现场执法检查,对该企业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对德钦县海钦盛大酒店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进行了现场监察,并进行了行政处罚。对城区三条河流周边的实力酒店、民族中学、屠宰场、职业技术学校、藏文中学污水排放情况及纳帕海水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组织对香格里拉县雪鸡坪铜矿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 全州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强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每个季度都对我州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控企业的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现场监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并按时将现场监察记录报送省环境监察总队,切实加强对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控企业的监督管理。对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污染物超标排放、未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及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