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清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7-18 09:45:11

香格里拉网讯 (通讯员 李俊梅) 日前,州政府纠风办、州住建局、州监察局等部门联合对我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我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业主所有、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管”的原则,由各房地产开发商代收后缴存至各县住建局指定的银行专户,各级住建、财政等部门共同监管资金归集和使用的模式运行。

本次清理全州涉及代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房地产开发公司有15家,共缴纳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754.38万元,各县资金分别存入指定的建行和农行专户中。经清查,我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没有出现挪用、另作他用等情况,但存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宣传不到位,多数业主对收费标准、专户储存、监督管理等情况不了解,住户交费的积极性不高、资金代管部门对资金使用程序不了解等情况。检查组建议,下一步工作中,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业主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知晓率和参与的积极性;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督促和指导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制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方案和续筹方案;各县(区)住建部门要逐步使用全省统一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统一实行按小区、楼栋、业主分级明细核算,提供查询服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申请核拨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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