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响文明赞歌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6-19 09:39:08

——香格里拉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综述

以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为总揽,2013年内实现省级文明县城,三年争创国家级文明县城为目标,在香格里拉这片美丽神奇的土地上,一曲曲动人的文明赞歌正在唱响。

目前,香格里拉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了《香格里拉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出台一系列激励措施,促进创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调动了各级各部门参与文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保证文明县城创建工作高效协调运转,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会,听取县文明办、各部门、各单位的创建工作情况汇报,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做出阶段性工作部署。同时实行监督检查机制。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进行督查和检查,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通过文明创建,不断改善社会环境,提升群众文明素质。

香格里拉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步伐坚实而稳定。从2005年开始,香格里拉县城开始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全国双拥模范城、中国优秀旅游文化城市活动,这一系列创建活动激发了香格里拉县城市健康发展的活力。为创建最佳的人居环境和旅游环境,香格里拉县不断创新环卫监督管理体制,不断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目前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正在稳步推进当中,东城区开发拉开了县城发展框架。香格里拉县行政中心、二环北路等道路、香格里拉县城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香巴拉月光城、康藏商都一期、2013年廉租房、香格里拉县城白塔片区污水管网工程、香格里拉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香格里拉县城桑那片区污水管网工程等项目使香格里拉县发展日新月异,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城市品位不断提高,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改善。

2008年至2012年,累计投入城市维护经费0.48亿元,到2012年城市亮化率保持在95%以上,城区绿地面积达635.56公顷,占城市建成区的26.8%,其中城内公共绿地面积达20.3732公顷,占城市建成区的0.68%;人均公共绿地达3.1平方米。 一街一特色、一街一景观,按照凸显特色的要求,香格里拉县大力开展植树木、种花草、建花坛、造绿地工作。龙潭河河滨道路、截污及绿化景观等工程为群众闲暇之余在河边散步和休憩提供了一个好去处;纳赤河河道治理正紧锣密鼓地进行,部分河道已完成治理,绿化工人正忙着栽树种草……以改变香格里拉县城面貌为重点,把文明建设融入到城镇建设中,通过具体有效的措施,使全县城镇建设水平有一个很大的提高。

这是香格里拉县建设文明县城的一大重点。从城镇到景区,从城市到乡村,香格里拉县城掀起了建设高潮。

香格里拉县以“平安建设”为契机,强化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三级防控体系。积极构建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合部门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社会各方整体大联动的工作格局。为创建最优的发展环境,香格里拉县坚持依法行政,在优化政务环境和服务环境的同时,不断优化治安环境,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确保了社会安定稳定,众手浇灌出最娇艳的和谐花朵。

创造文明、优质、舒适、安全的旅游环境,文明示范窗口、旅游餐饮诚信消费推荐单位、青年文明号、文明安全景区、旅游服务综合标准示范区、诚信旅游企业等创建创优活动正在有序开展。在景区不断推进服务标准化管理,提升了旅游服务水平;为改善道路交通环境,通过广泛开展“文明规范伴我行”等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加强交通重点整治,加大执法力度,确保了交通安全、通畅、有序;为加强娱乐场所管理,县文明办、公安、工商、文广等部门密切配合,重点加强对游戏机、网吧、歌舞厅、卡拉OK厅等娱乐场所的经营管理,有效维护了文化市场秩序。

为创建最美的人文环境,全县在各行业广泛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建立了 “消费满意示范店”和“青年文明号”。培育和认定一批具有经营特色、管理规范、诚信经营、商品质量可靠、社会各界满意、影响力较大和示范引领作用较强的示范店,使商品经营者自律规范程度有效提升,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推动行业自律诚信体系建设。把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加大文化娱乐场所和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网络,同时整合德育资源,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各中、小学校也积极搭建未成年人教育平台,通过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等形式多样的系列教育活动,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在香格里拉县坛城广场、月光广场,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每到傍晚处处沉醉在迷人的旋律中,依托县城文化广场、乡(镇)文化站及农村文化阵地,香格里拉县开展了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广场文化、乡村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节庆文化,不断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各乡(镇)开展“一乡一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新建农家书屋等工作,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促进乡镇文化活动上规模、上档次,充分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和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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