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着力促进纳帕海湿地生态环境保护 纳帕海湿地。 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余丽芹) 纳帕海湿地是我州提供水资源、调节气候、涵养水源,均化洪水、促淤造陆、降解污染物,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源泉。近年来,我州针对纳帕海湿地生态环境退化、服务功能降低等问题,开展纳帕海湿地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据了解,纳帕海省级自然保护区于1984 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5 年纳帕海湿地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纳帕海湿地是目前我州境内唯一一个被列入省级保护的天然湿地。该湿地是高原特有鹤类、国家Ⅰ级保护濒危动物——黑颈鹤、黑鹳等候鸟的重要越冬栖息地,是云南省海拔最高和纬度最北的高原湿地,也是云南高原湖滨沼泽面积最大和最具代表性的湿地类型。该湿地平均海拔3260m,总面积3435hm2,属金沙江水系,是一个季节性高原湖泊。 近年来,随着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的干扰,纳帕海湿地出现枯期水位下降、面积萎缩,汛期落水洞无法正常泄洪导致水位上涨等一系列环境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州从湿地生态服务功能、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纳帕海湿地周围面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水环境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基于生态环境承载力的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系统管理机制七个任务进行调查和研究,开展综合治理。 通过积极争取上级环保项目专项资金,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对湿地生态的保护。目前,纳帕海湿地周围的村庄均已列入迪庆州纳帕海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和迪庆州农村综合治理专题规划范围内,争取专项资金对湿地周边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进行处理、对黑颈鹤的生存环境进行合理规划治理。 严格把好纳帕海湿地周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对所有新建项目严格按省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和国际湿地相关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一律按照法定审批程序执行,重点项目必须报省环保厅审批备案,从源头上控制新增项目对纳帕海湿地生态环境的破坏,为保护好这一国际重要湿地的生态环境打下了良好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