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城镇低收入家庭: 迪庆州保障性住房一期600套具备配租条件,按照迪庆州人民政府制定的《迪庆州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凡符合入住条件的家庭及个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前来迪庆州保障性住房办理服务厅申请报名,现将申请报名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名登记时间 2013年5月15日—2013年6月15日 二、 办理地点 迪庆州保障性住房小区(一期A2栋5单元201室)州直新校区对面。 三、 需提供资料 1.报名个人申请书(A4纸打印),需加盖印鉴或手印。 2.提供个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非迪庆籍提供建塘镇派出所出具连续3年以上居住证明,迪庆籍(香格里拉县提供户口簿,维西、德钦籍提供建塘镇派出所出具连续1年以上居住证明)。 4.提供工作单位或服务单位的证明 5.提供个人或家庭收入证明 6.提供无住房证明(租房提供与房东签订协议,借住提供材料和借住人的关系) 7.申请人提供婚否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8.其他所需材料 四、 办理工作时间 上午8:40—11:40 下午2:00—4:40五、 服务电话:15758480013 迪庆州保障性住房办理服务厅 2013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