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县“六不准”“六严禁”严肃选举风气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5-07 09:29:11

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陈义) 在村“两委”换届工作中,香格里拉县要求广大农村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六不准”和“六严禁”的纪律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

香格里拉县严格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和云南省“10严禁、5不准”换届纪律要求。要求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带头依纪依法参与村“两委”换届选举,自觉做到“六不准”,即:不准从事参与或指使他人操纵选举、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不准以贿赂、欺骗、威胁、暴力、伪造选票、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妨害党员或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准寻衅滋事,煽动群众上访、闹事;不准用诬告、造谣、诽谤等手段对参选人进行恶意中伤;不准利用亲戚朋友、宗族宗派、宗教、黑恶势力等各种关系拉帮结伙,搞非组织活动;不准换届后不交账本、毁灭账册等情况发生。

严肃工作纪律,参与组织指导换届选举的工作人员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自觉做到“六严禁”,即:严禁利用任何手段对村“两委”换届工作施加影响和干扰;严禁擅自简化、变通或颠倒选举的法定程序、环节和时间,随意变更候选人、伪造选举文件、篡改选举结果;严禁帮助家族成员或亲属朋友采取任何方式和手段拉票贿选或以其他方式干扰选民投票意愿;严禁出席任何与村“两委”换届有关的宴请或接受任何与村“两委”换届有关的礼品;严禁参与或鼓动基层党员和群众上访;严禁进行负面宣传或参与影响村情稳定的非组织活动。

对严重违反换届纪律的案件,县委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必要时,将协同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法院、检察院进行调查认定,对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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