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纪检监察部门完善机制强化监督检查 我省纪检监察部门狠抓中央和省委关于藏区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建立完善监督机制,全程跟踪监督检查,确保涉藏项目高效优质廉洁实施和资金安全,促进云南藏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藏区发展,不断加大政策、项目和资金扶持力度。2010年以来,中央和省财政共投入141.6亿元支持迪庆藏族自治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国家发改委印发《“十二五”支持云南藏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设项目方案》明确,以103个项目为抓手,抓好特色产业、基础设施、民生保障、和谐稳定、生态建设5方面工作,促进迪庆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 省纪委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措施,确保中央、省委关于藏区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辛维光深入迪庆州进行专题调研,指导工作。年初,省纪委与12家省级单位签订了《加强中央和省委藏区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责任书》,将监督检查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形成工作机制,跟踪督查,定期向中央纪委报告。 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平时督查和专项督查有机结合、专项项目全面监督检查和重点项目执法监察齐头并进,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全省各级纪委组织发改、财政、交通、环保、扶贫等12个部门,对去年中央安排的21个藏区专项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目前,21个项目中已有16个开工建设、形成投资,其中3个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开工率为90%;完成中央、省预算内投资4.0457亿元,投资完成率75%。此外,组成6个督查组对迪庆藏区136个重点建设项目开展执法监察,对发现的49个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有力推动藏区工作。(云南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