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征兵工作,按照新修订的《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国防部、中央军委征兵命令执行。 (一)征兵任务。我州今年征兵任务数与往年基本相同。征兵任务分配以各县常驻人口户籍数量为基础,兼顾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公民素质等情况,本着兵役负担相对合理的原则确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国民教育比较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居住集中的地区,适当增加征兵任务,遭受自然灾害较为严重的地区可适当减少征兵任务。 (二)征集对象和范围。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驻边境、远离居民区等条件艰苦地区部队(含中国武装警察部队)的干部子女符合条件的,应优先批准入伍;少数民族居住集中的地区,要适当提高少数民族青年征集的比例。有台湾省籍人口和归侨、侨眷的地区,应尽可能多征集一些台湾省籍和归侨、侨眷青年入伍。 (三)征集年龄、条件和办法。男青年为2012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2年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条件和办法与往年一样。 (四)征集时间和经费。从2012年11月1日开始征集,12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12月31日前运送完毕。对驻西藏部队征集的新兵于11月23日前空运至集结地。征集新兵所需经费与往年一样,由各级财政给予保障。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