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孝义称“车爷”系谣言 因官员间个人恩怨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1-01 09:37:33

  事件链接

  2006年6月26日 广东省高州市“高考状元被工商人员殴打致死”一帖在网上传播,最终调查证明其中的“死亡及状元”一说为造谣,造谣者李某、郑某分别被治安拘留和行政处罚。

  2011年8月22日 广西贺州某粉店使用“火葬场尸油煮粉”的微博最终被证实为虚构,造谣者江某因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政拘留7天。

  2011年4月 温州市泰顺县一中层干部网上发帖造谣“警察打人”被行政拘留。

  2011年9月中旬,一则“地质大学教授潜规则女研究生”的微博和视频在网上疯传,事后该事件当事人之一承认出于“增加微博粉丝,以后靠转发赚钱”而造谣。

  2011年10月11日 石家庄韩某因在某网站发布了一则名为《好友被强奸,我能怎么办》的帖子,所述信息纯属虚构而被广东省珠海警方抓获。

  新闻速评

  网络环境须全面净化

  网络政治要突破盲区

  国内众多专家指出,善用网络虽有一些可循的方式供借鉴,但当前网络“仇官”“仇富”现象非常严重,我国尚未健全网络管理法律法规,网络政治存在众多“盲区”。

  应实行首发负责制。有专家建议,如今网上发帖者的责任小、成本低,但是政府追究网上恶意行为的成本很大。在立法时,应探索一些规则性的东西,可实行首发信息的人必须负法律责任。一方面维护其合法的发言权,同时规范其理性发声。

  应建立上级澄清机制。在网络事件出现时,特别是针对相关政府部门、官员的攻击,政府部门、官员自己澄清一般是没有说服力的。上级有关部门应尽快查明事件真相,向社会公布公正的处理意见。

  应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权,不断提高网络环境下政府部门的维权能力。有专家表示,网络监督让相关政府部门、官员不能无所忌惮地违规办事,但难免有诬告造谣中伤。应学会在网络舆论的强力监督下权为民所用,同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进行正当维权。(郑州晚报)

责任编辑:和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