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政协筹备换届工作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0-29 09:43:48

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江初)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的规定和中央、省、州换届工作会议精神,政协德钦县第十届委员会将于2012年底届满,为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日前,该县政协启动了政协换届工作。

第十一届县政协将设置宗教、民族上层人士、党政、工青妇、医疗卫生、教育、非公经济、起义投诚、四胞、新闻文体、农林水气、经济、科技、农村、公检法司等15个界别,比上届增加一个界别。

政协德钦县第十届委员会委员总数为83名,常委11名,结合德钦县人口总数增多的实际情况及新形势对政协工作的新要求,建议安排第十一届县政协委员总数93名,常委名额比上届的总数增加2名。

在结构比例上,中共党员不超过委员总数的40%,党外人士不少于委员总数的60%;妇女委员不少于委员总数10%,少数民族委员原则上不低于上届比例。政协常委中,中共党员不超过常委总数的60%,党外人士原则上不少于40%;政协副主席中,党外人士不少于50%。

中共党员委员主要是:有突出贡献和成就、代表性比较广泛的各界人物;因工作需要参加政协有关方面的领导干部。非中共党员委员主要是: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有关人民团体的领导骨干;在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代表人物,特别是影响较大的中青年学者中的代表人物;在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推进德钦县经济、文化、教育等事业发展中作出积极贡献的少数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人士;爱国、敬业、守法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对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有突出贡献的代表人士。

委员提名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政协章程》;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积极参加政协活动。继续提名原则:十届委员中凡符合委员人选条件的,经该界别提名推荐换届领导小组审核后,提出继续留任建议名单;对社会上较有影响的无党派、少数民族、宗教界、非公经济人士以及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或在其他方面有影响的代表人士,可适当放宽条件。新提名原则:中共党员委员人选年龄原则上要能任满一届,对在社会上较有影响的无党派、宗教界、非公经济人士以及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或在其他方面有影响的代表人士,年龄可适当放宽;县政协正副主席,县政协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各专委会主任和副主任,应安排担任县政协委员。不再提名原则:十届委员中不能任满一届就到退休年龄的原则上不再提名;因工作变动失去代表性的不再提名;不积极参加政协的会议或政协组织的活动、不能正确履行委员职责,本人曾要求退出政协组织以及其他原因不适宜的不再提名;参加邪教组织活动的不能提名;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司法机关审查而未得出结论的不能提名;有违纪、违反政策行为的不能提名;同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原则上不交叉安排。第十一届县政协委员原则上保留第十届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

全体委员的产生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政协党组共同组织调查摸底、推荐提名、民主协商、组织考核。中共党员委员人选由县委组织部提名推荐;非中共党员委员人选由县委统战部、县政协党组提名推荐;在协商、推荐、提名和考核过程中,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对不再留任的委员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委员产生后,由换届领导小组对委员的提名登记表、考核表统一进行整理,建立政协委员档案。

换届工作具体分五个阶段,从2012年10月20日开始,到2013年3月1日结束。

责任编辑:和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