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香格里拉县委组织部 关于公开选调部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9-07 11:20:35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党建工作,充实组织工作力量,加强组工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中共香格里拉县委组织部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对象

公开选调对象为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科员。

二、公开选调资格和条件

选调人员除具有《公务员法》第11条规定的条件之外,还须具备:

1、政治坚定,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组织工作,公道正派,坚持原则,谦虚谨慎,襟怀坦荡,勤奋敬业,甘于奉献,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3、香格里拉县国家机关和乡(镇)工作人员,工作满三年以上。具备一定组织工作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有较强的写作、口头表达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中共党员。

6、年龄在32周岁以下(即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

8、限男性。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2)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4)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报考的。

二、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单位党组织审核推荐的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5日-9月12日;

2、报名地点:中共香格里拉县委组织部办公室(建塘路5号),联系电话:0887-8223663;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交复印件一份及近期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3张,同时填写《中共香格里拉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人数达到4:1的比例方可组织考试。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所在单位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并签署意见,县委组织部公选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审后,对经审查合格者同意报名考试。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文字组织、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相应公选职位所需的能力和业务知识等。笔试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

(四)面试

公选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选调人数和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由相关领导、组织人事干部和纪检监察等人员组成。

(五)命题演讲

面试结束后,公选领导小组组织参加面试人员进行命题演讲,演讲题目由公选领导小组统一命题。

(六)确定考察对象

笔试、面试和命题演讲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和命题演讲成绩占30%的计算比例计算总成绩,并按照拟选调人数和考察对象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只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依据,不作为考察人选排序依据。

(七)体检

县委组织部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根据体检情况最终确定拟选调人员,在相应范围内公布,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及时通知考察对象和所在单位。

(八)试用和考察

拟选调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内,县委组织部公选领导小组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将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2年9月中下旬,面试和命题演讲时间为2012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监督程序

此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由县纪委第一纪工委全程监督实施,监督电话:0887-8290300。

中共香格里拉县委组织部

2012年9月5日

责任编辑:拉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