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县榜上有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全省高原特色农业推进大会精神,实施高原特色农业示范行动,加快发展高原特色农业步伐,省政府日前作出《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一批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县的决定》,命名香格里拉县等40个县(市、区)为第一批“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县”。 《决定》要求,受命名的县(市、区)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农民收入翻番为主攻方向,以提高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为中心任务,立足优势特色、突出建设重点,着力打造要素集合、产业集聚的示范平台;要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围绕打响“四张名片”、重点建设“六大内容”的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思路,选准自然条件好、产业基础牢、发展前景优、竞争实力强的优势特色产业,集中力量重点培育;要加快推进农业技术应用集成化、设施装备化、管理现代化、投入多元化,大幅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要科学编制和实施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发展目标,明确重点建设任务,在示范引领高原特色农业发展上实现新突破;要推动产业合理布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优势特色产业向最适宜区域集中,提升产业集中度和产业化水平;要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建立一批万亩连片种植、千亩连片设施栽培、万头出栏生猪养殖、千头出栏肉牛肉羊养殖等种植、养殖产业基地和农产品加工园区,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业档次,辐射带动行政区域内现代农业规模化、标准化、效益化发展。 《决定》要求,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农林部门具体抓、有关部门协调抓的发展现代农业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高原特色农业特别是对示范县建设的支持力度,动员金融和社会力量,形成多渠道、多途径、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为全省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和提升示范县水平提供坚实保障。示范县实行动态管理、2年考核1次,对产业发展迅速、农民增收较快的县(市、区),逐步纳入示范县范围,予以重点扶持,对建设进展缓慢、成效不突出的示范县要限期整改或按照程序撤销示范县称号。(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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