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以下简称“三非”)人员逐年增多,特别是滞留在迪庆境内汽车修理厂非法务工的“三非”缅甸籍人员日益增多,严重扰乱了我州社会治安秩序。为进一步维护全州正常的涉外治安环境、就业市场秩序,近期,我州公安机关结合集中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在全州范围内开展清遣在迪“三非”外国人专项整治行动,共排查、清遣滞留在汽车修理厂的缅甸籍“三非”外国人41人次。 从2012年7月20日起严禁全州各汽车修理厂私自雇佣缅甸籍“三非”人员,违者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章第七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七章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章第四十四条规定,对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私自谋职的外国人,在终止其任职或者就业的同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限期出境。对私自雇用外国人的单位和个人,在终止其雇用行为的同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其承担遣送私自雇用的外国人的全部费用。外国人非法居留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每非法居留一日五百元,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罚款或者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希望广大群众发现情况及时举报,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执行。举报电话:0887-8226834。 迪庆州公安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