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族立法规划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6-26 19:22:12

(2012年6月20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为了科学有序地推进我州民族立法工作,切实促进我州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根据我国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立法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届州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及年度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及《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为依据,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实现我州建设全国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目标为切入点,以实现“生态立州、文化兴州、产业强州、和谐安州”战略为着力点,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法制统一,体现人民意志、维护人民利益和急需先立、成熟先立、有特色、能管用、易操作、重实效的原则。坚持以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为途径,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始终以我州经济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文化建设领域中迫切需要规范的一些问题作为立法工作的重点,力求使所制定的单行条例在保障和推进全州经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实施立法规划的具体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对民族立法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行使民族立法权,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一项重要职权,通过制定实施单行条例,更好地保障和行使自治权。要围绕我州的“四州”战略目标,紧扣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主题,立足当前,着眼未来,重点针对我州经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社会管理、人与自然和谐方面的立法,进一步探索建立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效立法机制,更好地为实现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目标提供法制保障。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规划落实。为加强我州民族立法工作的有序开展和正常实施,必须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条例各起草单位必须成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搭建工作班子,建立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做到“任务、时间、组织、责任”四落实,按照立法规划确定的立法项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目标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同时,州政府法制办要严把条例起草审核关,确保质量,州人大常委会涉及条例的联系工委要提前介入参与指导起草工作,加强督促与指导,确保立法规划的顺利实施。

(三)把握原则,提高质量。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有效途径。各立法起草部门要严格按照条例草案的立法程序要求,从调查研究入手,做好立法项目的前期调研工作,吃透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吃透州情,认真起草好条例草案文本,与此同时,采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以及大众传播媒介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反复修改,讲求质量,突出地方民族特色,保证条例草案稿合法、规范、有效。

本规划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立法规划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补充和完善,并向常委会报告。

三、立法规划

(一)拟制定的条例共5件:

1、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条例

完成时限:2012年7月-2012年10月

起草部门:州农牧局

责任部门:州法制办

联系部门:州人大常委会农环资工委

2、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普达措国家公园管理条例(重新启动)

完成时限:2013年4月-2013年7月

起草部门: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管理局

责任部门:州法制办

联系部门:州人大常委会农环资工委

3、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条例

完成时限:2013年8月-2014年3月

起草部门:州水务局

责任部门:州法制办

联系部门:州人大常委会农环资工委

4、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梅里雪山景区管理条例

完成时限:2014年4月-2015年3月

起草部门:梅里雪山景区管理局

责任部门:州法制办

联系部门:州人大常委会农环资工委

5、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旅游管理条例

完成时限:2014年4月-2015年3月

起草部门:州旅游局

责任部门:州法制办

联系部门:州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二)拟作调研论证并逐步起草的条例共6件

1、迪庆藏族自治州关于变通执行《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起草部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责任部门:州法制办

联系部门:州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2、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州府所在地三河保护管理条例

起草部门:香格里拉县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州法制办

联系部门:州人大常委会农环资工委

3、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湿地保护管理条例

起草部门:州林业局

责任部门:州法制办

联系部门:州人大常委会农环资工委

4、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藏医药管理条例

起草部门:州卫生局

责任部门:州法制办

联系部门:州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5、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

起草部门:州林业局

责任部门:州法制办

联系部门:州人大常委会农环资工委

6、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起草部门:州国土资源管理局

责任部门:州法制办

联系部门:州人大常委会农环资工委

责任编辑:鲍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