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永基卓玛 通讯员 张聪林) 6月15日,州林业局负责人上线《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介绍了去年我州林业工作成绩和林改成效。 据悉,2011年,全州林业部门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工作大局,开拓进取,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林业工作任务,实现了“十二五”林业发展良好开局。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通过省级验收;及时审核申报了一批重点工程征占用林地手续,并加强工程征占用林地的检查和督导;加强民用材限额采伐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管,推行民用材采伐证发放实行公开制;开展“亮剑行动”专项整治,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不法行为,切实保护森林资源,有效开展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大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利用和自然保护区管理力度,抓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疫情监测防治,积极争取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启动了野生动物公众责任险保险试点工作。 稳步推进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有效管护全州2583万亩天然林资源,完成封山育林10万亩,巩固退耕还林44300亩;完成全民义务植树130万株。稳步推进农村能源建设,全州建设农村沼气池2800口、节柴灶2600口、安装太阳能3000平方米(1226套),完成6个农村能源专业服务队建设。完成了8.13万亩核桃产业基地建设任务,实施2010年度和2011年度国家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中低产林改造)14万亩,开展林下资源开发,对核桃生产、加工、销售情况进行调研。认真兑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编制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州县两级实施方案。2011年度累计向上争取林业项目资金和工作经费25714万元,与上年同期的16475万元相比增加9239万元,增长56%。 节目中,州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百姓关注的林权抵押工作。目前,可用于抵押的林权,要求权属清楚、没有争议;林权证是办理林权抵押借款的唯一合法凭证,尚未办理林权证的林地、林木不能办理林权抵押借款;可用于抵押的林权主要为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以及法律规定不能用于抵押森林除外的所有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