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今年将选聘4000名大学生村官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6-08 10:03:16

  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就2012年继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进行部署。今年,全省将选聘4000名大学生村官。详情见云南网、云南人事考试网等媒体。

  本次选聘对象为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中管高校、“211工程”院校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人口较少民族毕业生以及自愿回原籍的毕业生优先选聘。参加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共青团等部门组织到农村基层服务且服务期满、本人自愿的高校毕业生,可作为选聘对象。

  选聘条件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学习成绩良好,身体健康,具有在基层一线工作的身体条件;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良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适应农村基层工作;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

  各地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将安排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村(社区)主任助理、村级群团组织相关职务等。选聘人员聘用期为3年。期满后,聘期考核合格的,经双向选择,可继续聘任,但连续聘用不超过两个聘期;不再续聘的,引导和鼓励自主择业。

  大学生村官按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发放工作生活补贴,由财政统一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医疗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此外,按每人2000元发放一次性安置费。在村任职满两年、在职在岗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享受云南省党政机关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定向考录等相关政策。在村任职满两年、年度考核合格,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在村任职工作时间计算工龄及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按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工资。

  在聘期内通过换届选举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社区)主任、副主任的,任职期间继续纳入大学生村官名额,保留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同时享受当地同级村“两委”负责人相关待遇。

  受聘到云南省边境25个县和迪庆藏区3个县的大学生村官,签订聘用合同后,可向毕业的学校提交助学贷款代偿申请书,3年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按申请情况由国家代偿助学贷款。

  本次选聘报名工作全部采用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8日8:00至6月22日24:00,报名网址为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cn)。7月8日统一笔试,8月底前完成选聘工作,9月1日前选聘人员到村上岗任职。(云南网)

责任编辑:鲍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