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召开《白马雪山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座谈会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6-04 19:43:26

刘家训讲话 白嘎主持 蔡武成和丽萍和阿寿出席

香格里拉网讯(记者 石显尧) 5月31日,《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座谈会在香格里拉县城召开。

州委常委、州委秘书长刘家训出席会议并讲话,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嘎主持,州政府副州长蔡武成、州政协副主席和丽萍、州人大常委会巡视员和阿寿出席。

刘家训指出,《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法制化管理阶段,对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促进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从依法治州、建设绿色生态和谐迪庆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意义,提高学习贯彻《条例》的自觉性,把学习宣传《条例》当作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刘家训强调,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统筹安排,全面部署,抓紧落实,为《条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一是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干部职工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通过深入学习,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用以指导保护区环境保护与管理的各项工作;二是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条例》,为《条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三是司法行政机关要结合我州实际,把《条例》的学习、宣传列入年度普法工作任务,全方位、多样化开展《条例》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号召全州各族各界自觉遵守《条例》,增进公众自觉遵守自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意识

刘家训要求,白马雪山保护区管理局作为管理和执法主体,要认真贯彻和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加强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对保护区的执法力度,加强保护区执法监管,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条例》的贯彻实施。要坚持依法行政,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切实处理好自然环境保护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的关系,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会上,德钦县政府、维西县政府、白马雪山管理局、州法制办、州司法局、梅里雪山管理局、州环保局、州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就颁布实施《条例》对推动我州自然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及今后如何宣传和贯彻落实好《条例》作了交流发言。

白嘎就实施好《条例》作了具体要求。

据悉,《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是我州第一部自然生态保护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对保护区的范围、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原则、保护区管理局的职责、保护区功能分区管理方法、保护区内生产生活和经营活动管理措施、保护区自然资源保护等内容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同时,对违反《条例》的行为作出了处罚规定。《条例》切合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特点,易于操作,便于执行,能够解决保护与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责任编辑:鲍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