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记者 和金莲) 近年来,香格里拉县总工会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着力推进“两个普遍”建设,不断创新发展工会工作。 据了解,在全面推进“两个普遍”工作中,该总工会将建立健全企业工会组织,并与企业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建立和完善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和职代会制度,切实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总工会通过调查核实、参与指导等手段,要求各企业在今年8月31日前建立健全企业工会组织,10月31日前完成工资集体协商以及集体合同的签订工作。力争年内实现全县企业工会组建率达100%,企业职工入会率达88%以上,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签订率达80%以上。力争到2013年,全县企业工会组建率达100%,企业职工入会率达90%以上,企业中普遍建立起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全县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签订率达100%,并将工资集体协商有关资料报县总工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工业经贸和信息化局备案。 在实施过程中,县总工会将加大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力度,及时了解和掌握职工对工资分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职工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工资集体协商指导的作用,帮助企业工会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协商要约。着重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和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并把实行工资集体协商作为评先荐优条件。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加强对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人工成本、消费价格指数等指标的研究分析,及时发布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等,指导企业认真测算、制定企业工资指导线。加强对工资集体协议的审查,规范签订程序,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工资集体协商作为企业年检重要内容,列入劳动保障诚信档案,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依法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工资集体协商或违反工资协议的企业依法予以纠正。对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依法组织协调处理。 县工业经贸和信息化局将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切实承担社会责任,主动关心职工,使广大职工共同分享企业发展成果。利用各种平台,加强对企业家的宣传引导,督促企业组建工会,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劳动关系双方加强沟通、化解矛盾、达成共识、共谋发展的主要机制,提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此外,凡未组建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且未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有关部门3年内不受理其在经营方面的评优评先申请,不授予其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其列为不良信用企业,记入信用档案,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并对其劳动保障执法年审不予通过;企业经营者3年内不得参评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