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县检察院“案件评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5-27 19:59:29

香格里拉网讯 根据省检院、县委政法委关于开展“案件评查”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及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香格里拉县检察院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按照省检察院关于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香格里拉县检察院及时成立了由检察长为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公诉科、侦查监督科、民行科、专检委、控申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并适当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评查”工作。

在开展“案件评查”中,该院坚持严格执法、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通过调取、审阅案卷材料,制作阅卷笔录,采取座谈、调查、走访、评议等方式,对原执法办案过程、结果、依据、效果进行评查。每个“案件评查”工作结束后,由“案件评查”承办人填写《案件评查情况表》、《案件评查情况报告》,然后提交案件评查小组评审,评查小组评审后交给案件评查领导小组审核,签署意见,做到认真评查不走过场。

该院对2004年至2011年不捕、不诉、自侦案件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出不捕案件41件、不起诉案件35件、自侦案件23件,并对上述99件案件全部进行了评查。评查结果显示,该院对2004年以来作出不捕、不诉案件的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执法规范,没有发现错案、瑕疵案;自侦案件从立案侦查、扣押款物、移送审查起诉的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不存在违法扣押、冻结及违法处理扣押冻结款物的情况。 (香格里拉县检察院控申科)

责任编辑:鲍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