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县人民法院全面启动“阳光司法工程”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5-24 19:29:02

香格里拉网讯 (通讯员 彭慧) 今年以来,香格里拉县人民法院全力组织开展“阳光司法工程”活动,不断增进法院与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提高法院司法公信力,提高法院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维护司法权威。

根据全州法院工作会议2012年工作部署,香格里拉县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成立活动领导小组,集全院之力开展“阳光司法工程”,并在年内精心挑选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10件案件(4件民事案件、3件刑事案件、3件行政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参与旁听。旁听活动中,还向旁听人员发放卷函并对庭审活动进行问卷调查,及时了解庭审效果,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在案件的选择中,严格把握以下四点:一是选择辖区内影响重大的,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二是选择具有农村特色的案件由派出法庭巡回审理,三是选择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四是选择具有普遍教育警示作用的案件。

5月17日至18日,香格里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在辖区内影响重大,曾引发上访事件的14名三轮摩托车经营户要求法院依法确认被告香格里拉县交通运输局和香格里拉交通运输管理所行政行为违法的案件,结合案件的特点,除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还邀请了县级各部、委、办、局领导共计100多人参与旁听。

通过“阳关司法工程”的开展,一方面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另一方面加强与人民群众的互动,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法院工作,亲身感受法律的庄严和神圣,提高对法院工作的认同,树立人民法院良好的司法形象,提升法院工作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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