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云南10万大学生可获助学贷款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5-22 10:28:56

  每年大学新生入学时,都会有一些贫苦大学新生面临为学费犯愁的问题。如今,这种窘况将不再发生,昨日召开的全省2012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会议透露,贫困大学新生入学前,即可在家门口办理助学贷款。预计我省今年将有10万名大学生可获得贷款,总金额达6亿元。

  7月中旬开始受理申请

  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陶晴介绍,去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成为我省高校学生资助的主渠道。全省共为近8.96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金额为5.1亿元,金额已达全省前3年累计贷款总和。但今年,这些数据将全被超越,今年,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计划将在高考前提前下达,而且一次下达10万人,预计贷款金额达6亿元。计划于7月中旬至9月中旬进行受理学生的贷款申请。

  办理时这些证明不能少

  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时须携带家庭情况调查表或贫困证明、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申请表、授权委托书和高校证明材料(在校生)的原件和复印件。

  再次贷款的学生,只需提交申请表、学生证和高校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申请。材料准备齐全后,再到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的学生资助中心进行办理。

  预计在10月底以前完成贷款审批,12月以前将贷款发放至学生手中。

  贷款每笔最高不超6000元

  晚报记者获悉,贷款期限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贷款机构根据学校所需的学费、住宿费以及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贷款额度,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原则上最高不超过6000元,最低额度不得低于1000元。

  将对违约欠款进行催收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当借款学生按照就读学校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且未还清全部贷款的,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由借款学生自行承担利息。每年12月30日为固定还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偿还的本金。

  陶晴表示,今年将对贷款学生的履约情况登记在册,对于违约欠款将进行提醒和催收,办理时也将对学生进行诚信提醒。失信将是大学生成长的一大损失,尤其是今后如果要贷款买房等,都会有所影响,诚信记录是伴随大学生一生的。(刘超 云南网)

责任编辑:鲍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