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群众自治:"三委"并行][信息公开从"三公经费"切入][国务院部门取消调整行政审批2183项][公务员管理机制日益规范]" name="description">

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深化改革 攻坚克难)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5-14 09:39:09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人民民主权利得到充分保障。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写入我国宪法;2010年3月选举法修改,明确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全国人大代表;到2010年底,我国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些都体现了我国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进程。2008年12月,中共中央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出60项改革任务,到今年上半年,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基层群众自治健康发展。党的十七大报告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重要内容,基层民主自治体系日趋完善。2010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改,确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落到了实处。

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热情高涨。为进一步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我国确立了以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的思路,2008年颁布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级人大“开门立法”、政府部门召开公共事务听证会成为常态,“三公经费”逐步公开,“网络问政”蓬勃发展,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以充分保障,人民实现了内容广泛的当家作主。

政府运行快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先后于2003年和2008年集中进行了两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国务院经过5次清理,共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2183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建设,让“民告官”成为现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让政府逐渐适应在老百姓的监督下工作;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给权力戴上了“紧箍咒”。2006年公务员法实施以来,全国有超过24万人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了领导岗位,目前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已由“试水”阶段转入正式实施阶段。(人民日报 黄庆畅)

基层群众自治:“三委”并行

信息公开从“三公经费”切入

转变政府职能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突破

公务员管理机制日益规范


基层群众自治:“三委”并行(深化改革 攻坚克难)

“以前是群众怕村干部干事,现在是怕村干部不干事”。这是浙江武义县白洋街道后陈村村民的真实感受。

后陈村位于城乡结合部。过去,由于村务管理不透明,重大决策不民主,一度造成村内矛盾重重,干群关系紧张,村民上访不断。2004年6月18日,后陈村在海选村委会的基础上,建立了全国第一个村级民主监督组织,由群众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党支部、村委会一起称为“三委会”。村务监督特别是村级财务监督由监委会负责。

随着监委会的成立,后陈村开始了脱胎换骨的变化,不仅村固定收入逐年增加,而且村干部连续8年实现“零违纪”,村民连续8年实现“零上访”。村监委会成立至今,村两委已经顺利完成了3次换届。最近的一次换届,村两委成员一个没动,全部高票当选,一次通过。

目前,浙江省3万多个行政村,村村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实现了村级监督组织“全覆盖”。2010年,村务监督委员会这一制度创新被写进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始在全国推行。

点评:基层群众自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直接体现,是当代中国最直接、最广泛的民主实践。它通过以村民自治为核心的农村基层民主和以居民自治为核心的城市基层民主,将人民民主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从一村一地的摸索试验,到全国范围的推广实施,以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代表的基层民主建设已经在我国遍地开花,每年的村(居)委会“海选”成为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特殊风景。而随着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和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日益成熟和规范。今天,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支柱。(人民网)


信息公开从“三公经费”切入(深化改革 攻坚克难)

公开信息是政府的义务,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是公民的权利。本着这样的想法,广东东莞市民梁杰将该市社保局告上了法庭,原因是他索要社保详细账单未果。

梁杰的底气,来自2008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其中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国政务公开的一个重要方面。近年来,各级政府的各项工作内容及进程都会及时公开,公民可以通过特定途径,如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网络等进行查询、监督。

“三公经费”公开,无疑是近年来老百姓最为关切的话题,也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2011年4月24日,科技部在财政拨款支出说明中率先以文字形式公布“三公经费”预算。此后,中央各部委纷纷效仿。

点评:“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制度体系逐步健全,公开范围逐渐扩大,公开载体更加丰富。以信息公开为重点的政务公开,实现了政府更为直接地面对公众,公众更为清晰地了解政府的目标,不但让老百姓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以落实,也使建设“阳光政府”、“廉洁政府”、“高效政府”的步伐大大加快。(人民网)


转变政府职能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突破(深化改革 攻坚克难)

过去,办理项目开工手续一般需要一年以上,现在缩短到100天以内就可以完全办结。海南省设立了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审批事项、审批权力、审批人员)的改革,行政审批的效率明显提高。

姚云亭是海南省杨浦开发区某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多年从事工程项目的报批工作。与以往不同的是,如今他在项目报批的过程中,“再也不必拿着一堆报批材料,今天去这个局、明天再去那个厅,需要在省一级审批的,直接把材料交到政务中心的窗口就行了,时间能节省一半。”姚云亭说。

自2008年以来,海南省在各厅局设立专门的行政审批办公室,将原来分散在各分管领导和业务处室的审批权力全部向该办公室集中,行政审批办公室及其工作人员成建制进驻中心,办公室主任就是首席代表。由此,将所有的审批要素集中于政务服务中心,成功解决了以往审批“久拖不决”的现象。

通过改革,34个政府部门的1240项行政审批事项先后进驻中心,中心还对每个审批项目编制办事指南,制订示范文本。

点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我国行政管理制度改革的继续和深入,其根本在于,突破传统计划经济观念的束缚,增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意识;突破部门既得利益的束缚,增强改革大局的意识;突破“官本位”思想的束缚,增强服务为先的意识。

近10年来,国务院部门经过5次清理,共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2183项,占原有总数的60.6%;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级共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36986项,占原有总数的68.2%。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经成为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社会进步的重要突破口。(人民网)


公务员管理机制日益规范(深化改革 攻坚克难)

今年是我国公务员制度建立的第十九个年头,《公务员法》正式实施也已经6年了。

以《公务员法》为基础,我国已制定颁布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出台了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录用、考核、奖励、培训、调任、辞退、申诉等18个配套法规及9部专项处分规章。

在进入机制方面,坚持凡进必考,依法、科学、公平考录。2003年以来,全国共考试录用123万名公务员,2011年录用人数达到17万人。目前,中央机关和省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均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考录,并建立健全从村(居)党支部书记、大学生村官和工人、农民等基层一线人员中考录公务员制度。

在选任机制方面,大力推行竞争性选拔方式。《公务员法》实施以来全国有超过24万人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了领导岗位,还开展了公开遴选公务员试点。

在激励机制方面,坚持定期奖励和及时奖励相结合。《公务员法》实施以来全国共对255万人次进行了嘉奖、对59万人次记了三等功、对5万人次记了二等功和一等功。

在退出机制方面,进一步规范和畅通了公务员队伍的“出口”,通过调出、退休、辞去公职、辞退、开除等方式,一大批公务员退出了公务员队伍。

点评:党的十六大以来,特别是《公务员法》正式实施的6年来,中国特色公务员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公务员管理机制日益健全,公务员的素质、能力和作风建设全面加强,公务员制度法制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推进。实践证明:公务员制度从我国国情出发,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相适应,充分体现和反映了我国政治体制的特点和要求,具有十分鲜明的中国特色。(人民网)

责任编辑:鲍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