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文化保护和产业发展云南起步早力度大抓手实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4-25 11:31:08

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与民盟中央联合调研组在云南省完成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和文化产业发展情况调研任务后,昨日在昆明举行反馈意见会。 

 调研组组长、全国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第一副主席张梅颖,调研组副组长、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王学仁、马铁山、周明甫,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语言文化大学教授梁晓声,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副秘书长、中国民族文化产业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陈忱出席会议。 

 省政协主席、常务副省长罗正富,省政协副主席倪慧芳,省政协秘书长车志敏听取反馈意见。 

 18日至23日,调研组一行深入云南省普洱市和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的山区、村寨、茶园等边疆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地,对云南省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和文化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实地走访和调查研究,收集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圆满完成了调研任务。 

 张梅颖指出,云南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和民族文化产业发展起步早、力度大、抓手实,民族文化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取得显著成效。保护文化是一个民族的责任,传承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生命,保护和传承是一个国家的文化发展战略的基点。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和文化产业发展要做到3个对接,处理好3种关系。一是传统文化与当代文化的对接,处理好传统与创新的关系。传统文化需要与时俱进,要立足培养好传承人,在传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二是中华文化与世界文化的对接,处理好中国与世界的关系。要主动融入世界文化,在融入中保持特点。同时,吸取各民族文化的优点,使中华文化具有更强的亲和力和包容性;三是文化资源与文化产业的对接,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在做好资源保护的基础上,通过适度开发获得效益,效益中的一部分用来反哺保护,形成良性循环。希望云南在保护传承民族传统文化和发展民族文化产业中在原有记录整理的基础上,实施数字化工程,对传统民族文化进行有步骤的保护发展;设立专项资金,实施边疆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发展计划;建立民族文化课题基地,开展专项调研;加强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促进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良性发展;加强文化与高科技结合,整合优质资源,打造文化精品,通过会展经济、体验旅游等系列项目带动民族文化产业发展。 

 罗正富说,全国政协专题对云南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和民族文化产业进行调研,是对云南省工作的促进和支持。调研组对云南利用文化资源优势发展民族文化产业给予充分肯定,并围绕云南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开发提出意见建议,很好地宣传了云南民族文化,开拓了我们的工作思路。云南将立足省情,更加扎实有效地推进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和文化产业发展各项工作。(云南日报)(记者 施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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