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杨勇) 自3月10日我州正式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多措并举,切实保障营养餐食品质量安全,确保学生能吃上营养、放心的食品。 落实责任,督促到位。各县根据自身实际均制定了营养餐管理制度,规定了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同时和县内各中小学校长签订了营养餐安全责任状,做到责任到人。同时还成立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督查小组,由教育局负责人带队,对县内中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存在问题和不足的学校都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精心组织、注重过程。为贯彻落实好《迪庆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精神,各县相继举办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培训班,就相关政策解读、如何开展营养餐工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等问题对全县中小学校长和总务主任进行了全面、精心的培训。 加强资金管理、严把财务关。营养餐实行专项资金账户制度,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报账手续、严格实行专款专用制度,由教育局及时向各学校拨付营养餐资金,做到资金到位及时,管理科学、财务程序严密。 规范管理,打造“放心工程”。在营养餐计划实施过程中,我州认真抓好以下几项工作,打造“放心工程”。一是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不管是在食堂就餐,还是购买供餐服务的,都要求参与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企业、学校和个人,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二是要求各学校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证食品原材料供应、采购、制作加工、储藏、检验等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实现规范化操作,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专款专用、提高效益。确保资金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营养餐,切实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建立和完善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杜绝套取和虚报冒领补助行为的发生;四是督促学校加强财务管理,依法健全学校财务机构,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切实加强食堂会计核算,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经费账目,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五是学校食堂设立营养餐窗口,营养餐严禁实行社会化,实行独立建账、报账制度;六是跟踪监测、及时改进,建立学生营养状况监测评估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膳食搭配是否合理,是否满足营养需求,学生营养状况是否得到明显改善,及时发现问题予以整改。 共同协作,打造“阳光工程”。州教育局制定了专门的监督检查办法,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同时积极协调食品药品监督、农牧、卫生、工商、质检等部门对供餐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进行监控。教育督导部门还把计划实施作为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定期督导。同时充分利用媒体,向全社会准确、深入宣传这项惠民政策,使之家喻户晓,努力营造出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