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速读 4月21日起,全省道路旅客运输基准价中的“旅客运输燃油差价”每人每公里统一提高0.01元,即由原来的0.066元调整为0.076元。如昆明到玉溪客运车辆行驶里程为102公里,“燃油差价”较之前增加1.02元。 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4月21日起,全省道路旅客运输基准价中的“旅客运输燃油差价”每人每公里统一提高0.01元。受此影响,昆明市开往安宁、富民等地以及其他各州市的线路价格将进行新一轮调整,而城市公交车和农村道路客运价格则不作调整。 3月20日成品油价格调整后,昆明市0号柴油零售价格调整为7.88元/升。按照省物价局的通知要求,从4月21日起,全省道路旅客运输基准价中的“旅客运输燃油差价”每人每公里统一提高0.01元,即由原来的0.066元调整为0.076元,城市公交车、农村道路客运价格则不作调整。各汽车客运站将以基准价为基础,在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各班线和各车型道路运输客运票价,但须将燃油差价部分全部返还道路旅客运输承担人,车站和其他任何部门不得从中提取任何费用。 “此次调整不涉及客运车辆通行费,燃油差价的调整虽然会直接带来基准价的调整,但基准价并不等同于最终票价。”市发改委收费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道路旅客运输价格一般由基本价、燃油差价、客运车辆通行费以及客运部门对基准价的调整部分组成。其中,基准价为基本价和燃油差价之和,客运站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基准价部分作最高上浮20%、最低下浮40%的调整。 以昆明到玉溪为例,客运车辆行驶里程为102公里,由此带来的燃油差价为102×0.076=7.752元,较之前增加1.02元。而不同等级的客车有着不同的基本价,基本价和燃油差价之和即为本次调整后的基准价,客运站在作上浮或下浮调整的时候,只能在调整后的基准价的基础上进行,而不是在原有票价上作调整。 本次道路旅客运输基准价调整从4月21日起开始执行,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将督促各客运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并加强对客运票价的监督检查,严格查处各种乱涨价、乱收费行为。 记者殷雷报道(昆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