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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3-30 09:29:37

——香格里拉县检察院工作纪实

● 陈义

  近年来,香格里拉县检察院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检察工作在服务绿色富强人文和谐香格里拉建设大局中取得了新的成绩和进步。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香格里拉县检察院在检察工作实践中,紧紧抓住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治安问题,依法准确、及时、有力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去年,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各类刑事案件65件110人,与上年同期相比案件数和人数分别上升16%和12%。经审查,决定批准逮捕99人,不(予)批准逮捕11人。共受理公安机关、本院自侦部门及上级院移送审查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121件176人,审结107件149人(含上年结转案件12件13人)。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保证质量、提高效率、注重效果的办案宗旨,视案件质量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全年无错案发生。

  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全面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去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7件7人,侦查终结移送起诉7件7人,与上年同期相比案件数上升75%,人数上升75%。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件4人,渎职侵权案件3件3人,挽回经济损失21.68万元。认真落实“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并重的办案指导思想,健全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全年无撤案、不起诉和无罪判决案件;围绕构建绿色香格里拉战略,查办了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渎职犯罪案件3件3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标本兼治,增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效。结合办案进行个案预防7件,对4个行业开展专项预防,撰写预防调研文章3篇、预防调查7篇、案件分析7篇、提出检察建议6件,被采纳6件;大力加强廉政教育,通过联席会议、法制讲座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10次,预防咨询8次,受教育人数达到400余人;借助州院的行贿档案查询软件,受理查询8件,填补了该院在行贿档案查询工作上的空白。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始终坚持有罪追究、无罪保护、严格依法、客观公正的原则,不断强化监督意识,采取有力措施,改进监督方式,着力薄弱环节,全面加强诉讼活动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和司法公正。

  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去年,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参与214线改扩建工程肯古段隧道塌方事故、三轮摩的群体上访等紧急事故和矛盾纠纷调处,抽调15人次,时间长达50余天;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接待群众来访10人次;控申接待室先后三次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创新工作机制,变上访为下访,走访了3个乡镇的20余个村民小组,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0余人次,倾听群众诉求,及时回答了群众的问题;坚持源头治理,对9件案件进行了涉检信访风险评估,对1件案件进行了涉检风险预警,处理群众来信来访7件;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探索刑事和解工作,对无逮捕必要的4人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积极探索检调对接,达成刑事和解7件,并对这7件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处理。

  勇于探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响应州委、县委号召,抽调3名干警参与“千促”活动,深入农村、寺院宣传法律知识和党的民族政策,帮助农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关注改善民生,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响应县委、县政府关于帮扶工作的安排部署,深入扶贫点虎跳峡镇永胜村核桃园三组调研扶贫工作,看望慰问孤寡老人和困难老党员;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服务全县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派出工作组深入佛教寺院,开展了“送法进寺院”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积极探索对在押人员心理救助工作,成立了课题组,有针对性地对监所在押人员进行心理干预,帮助其正确面对审判和改造;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回访,对其回归社会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尽最大努力化解社会对抗。

  强化自身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权公正廉洁行使。香格里拉县检察院牢固树立监督者先受监督的理念,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高度重视“两会”的审议、讨论意见,派员旁听、认真梳理,积极整改落实代表、委员意见、建议;邀请人大领导视察调研检察工作1次,检察长就公诉工作专题向人大汇报1次;制定了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的工作方案,对院领导班子联系州、县人大代表做了分工,深入格咱、东旺等乡镇,联系了6名县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倾听了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认真做好人民监督员工作,对应当纳入人民监督的7种案件或情形,全部纳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安排落实人民监督员评议本院提交的拟不起诉案件1件,做到真心诚意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大力推行“阳光检务”,深入(村)社区、乡镇、寺院讲解检察工作、法律知识,利用简报、报刊、网络发布检察工作信息,多渠道为社会各界监督检察工作搭建平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格按照高检院颁布的“禁酒令”、“廉洁从检十项纪律”、“六条必须遵守”等制度,教育干警,规范干警行为;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做到年初有部署、年终有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坚持“一案三卡”、纪检部门跟踪监督、电子执法业绩档案等制度,保证纪检部门和上级检察机关对执法办案各环节的及时有效监督。

  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增强公正廉洁执法能力。始终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以专业化为方向,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以创先争优、“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深入学习杨善洲先进事迹;以公诉、侦监、控申三个部门为试点窗口,认真开展了“四亮四创四评”活动;组织向困难退休职工献爱心;不断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凝心聚力;提升干警党性修养,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执法观,激发干警立足岗位服务群众、创先争优的热情。抓住检察援藏发展机遇,完成了与曲靖市检察院的第一期互派干部交流培训,全年组织反贪、公诉、控申等业务部门骨干参加高检院、省院、州院组织的业务培训15人次,自行组织各类培训4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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