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县城区各单位及居民: 为降低县城鼠密度,防止鼠传播疾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不断巩固“灭鼠先进县城”工作成效,县创建国家卫生镇(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于3—4月结合爱国卫生月组织开展全县城区灭鼠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县城内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驻地部队、个体工商户及居民要积极参与灭鼠活动,自觉接受县疾控中心灭鼠技术指导组的指导,积极配合和开展好灭鼠工作。 二、本次所使用的灭鼠药为一般类灭鼠剂千分之五溴敌隆蜡丸,处于对安全的考虑,各用药单位和个人应正确使用并管理好鼠药,严禁将灭鼠药与食品一起放置,以免误食引起中毒。 三、各单位要做好广泛的宣传,城区各居民区要教育并看好自己的小孩,家畜、家禽不得放养,以免误食毒饵发生中毒。若因误食毒饵引起人员、家畜、家禽中毒的后果自负。 四、各灭鼠单位及居民对死鼠要进行深埋或焚烧,杜绝乱扔乱放。 五、此通告解释权属县疾控中心。 联系人:王玉辉 联系电话:8222241 特此通告 香格里拉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