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记者 石显尧) 记者从3月22日召开的全州国税稽查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州国税第三轮分级分类稽查工作全面启动,全州国税系统将对过去三年(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涉及国税征收的所有税种进行税收专项检查和分级分类稽查。 据悉,自上一轮分级分类稽查工作启动以来,我州除专案稽查外,在税收专项检查和分级分类稽查工作中全面实施了“查前告知、企业自查、纳税辅导、重点检查”四位一体的稽查方式进行。此次稽查的方法和步骤主要分纳税人自查、税务机关检查两个阶段进行。纳税人自查时间为今年3月22日至4月22日,税务机关检查时间从今年5月开始。在企业自查过程中,国税部门将根据纳税人的需要提供税收政策方面的咨询服务、纳税辅导。 据悉,在上一轮国税稽查工作中,全州国税稽查工作紧紧围绕国税部门中心工作,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为目标,牢固树立和谐稽查和规范执法的工作理念,突出重点,抓好分级分类稽查、税收专项检查、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和大企业发票使用情况检查等各项工作,实现了“查补率、选案准确率、入库率和结案率(四率)考核名列全省前茅”的目标。全州国税稽查系统共开展自查和检查纳税企业204户,查补收入3403.28万元。 在当日的全州国税稽查工作会议上,州国税局还邀请了全州被纳入2012年度州级分类稽查的企业负责人和财务相关负责人及州纪委、州公安经侦支队、州地税稽查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通过召开稽查查前告知税企座谈会,发放企业自查告知书、稽查工作温馨提示等方式,进一步增强税企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努力推动全州国税稽查工作。 据介绍,分级分类稽查是国家税务总局针对经济发展后各类企业增多的新情况,制定的分类管理、分级稽查的工作模式,即对一定规模的纳税人按照一定标准分类,分别由省、州、县(区)三级实施涉税检查,按照纳税人生产经营规模,纳税规模标准将所有纳税人分成三类,并分别由三级稽查局组织开展稽查。三年一轮的分级分类稽查,是为了避免企业因长时间没有遵循税法而遭受法律制裁、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失,其主要目的是帮助企业进一步提高税法遵从度,化解和降低企业的涉税违法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