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城镇化:继续限购抑炒房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2-05 14:42:01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提出,我省将做强大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做优中小城市,做特小城镇,做美农村。

  

 

  宜居幸福是每个人的向往 首席记者 黄兴能 摄

  “我省未来发展最大的内需动力在城镇化,最雄厚的内需潜力也在城镇化,抓住城镇化就抓住了云南跨越发展的‘牛鼻子’”。4日,省政府在昆明召开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会议提出,我省将努力做强大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做优中小城市,做特小城镇,做美农村,积极探索一条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城镇布局科学、功能定位清晰、城乡互促共进、区域协调发展的特色城镇化道路,建设生态宜居幸福家园。

  省委副书记、代省长李纪恒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映萱出席会议,副省长刘平出席会议并作工作部署,省政协副主席王学智出席会议,省政府秘书长丁绍祥主持会议。

  焦点1 城镇化

  ■规划:规划不能“纸上画画、墙上挂挂”,不能“一任长官,一个规划”。

  ■布局:支持玉溪、大理、蒙(自)开(远)个(旧)建设成为高标准中等城市;加快发展楚雄、丽江、保山、景洪、普洱、临沧、文山、昭通等城市,使之尽快进入中等城市行列;加快发展口岸城市和口岸城镇。

  ■特色:“一个城市,没有绿化就没有文化,没有大树就没有历史,没有水面就没有灵气,没有灯光就没有生机,没有故事就难显美丽。”

  焦点2

  房地产

  ■数字:“十二五”时期,我省将规划建设(筹集)152.42万套城镇保障性住房(含30万户新增租赁补贴发放),完成10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

  ■调控:继续严格执行房地产差别化税收、信贷政策及住房限购政策,支持自主性住房需求,着力抑制投资性、投机性购房。

  ■供给:大力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更好地满足群众自主性、改善型住房需求。

  今年内全面完成村庄规划

  规划是城乡科学发展的“龙头”、先导、蓝图。李纪恒要求,要坚持规划先行,以规划统揽全局,开放规划市场,聘请国内外高水平的专家学者和规划设计单位参与规划设计和方案评审,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要建立城乡规划“一套图”制度,形成包含城镇体系规划、城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覆盖区域和城乡的规划体系。

  2012年,要调整完善我省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抓紧制定城镇近期建设规划,全面完成村庄规划。要加强各类规划的相互协调,规划不能“纸上画画、墙上挂挂”。要加强城市规划实施管理和综合调控,加强规划实施监管,对规划确定的红线、绿线、蓝线、紫线、黑线、橙线、黄线,以及禁建区、限建区等强制性内容进行严格监管。“要牢固树立规划的严肃性、连续性和权威性,不能‘一任长官,一个规划’。”李纪恒要求,对随意变更规划、少批多建、违法乱建等违法行为要坚决制止、严肃查处。

  据悉,今年2月底前我省16个州(市)的城镇上山“三个规划”审查及修编完善工作将完成,以推动城镇上山工作科学、有序、及时开展。

  玉溪等建成高标准中等城市

  今后云南省的城镇化空间布局,将以昆明、曲靖、玉溪、楚雄、红河为依托,推动滇中城市群加快发展,优先推动区域内交通、能源、水利、消防等基础设施全面对接、共建共享,构建城际快速客运系统和高效货运系统,发挥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

  要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支持玉溪、大理、蒙(自)开(远)个(旧)建设成为高标准中等城市;支持楚雄、丽江、保山、景洪、普洱、临沧、文山、昭通等城市加快发展步伐,尽快进入中等城市行列;其他县级市、州府所在地和发展潜力大的县城、中心镇,建设成为高标准的小城市;在人口较少和经济实力较弱的县,重点发展县城;扶持一批基础条件好的中心镇提升发展质量。

  沿主要交通干线和边境县,培育发展一批中心城市和城镇,比如加快发展芒市、瑞丽、景洪、河口、腾冲等边境口岸城市和一些口岸城镇,加快发展水富、镇雄、罗平、富宁、永仁、华坪等省际交界区域的县城和重点集镇,着力建设云南对外对内开放的“窗口”。

责任编辑:鲍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