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财政部、民政部于近日下拨我省2011年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2.62亿元,主要用于帮助解决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饮水、衣被、取暖、伤病等基本生活困难。 2011年,我省相继发生低温雨雪冰冻、“3·10”盈江地震、缅甸“3·24”地震波及、“6·20”和“8·09”腾冲地震、夏秋连旱、风雹、洪涝、滑坡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给受灾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特别是汛期夏旱持续蔓延,因旱导致农作物损失严重,造成今冬明春期间需救济人口多。 据了解,为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我省今年先后投入中央救灾资金6.691亿元(含中央冬春救助资金2.62亿元),省级救灾资金32538.09万元,确保了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被盖、有安全的临时住所、有病能医,基本生活得到了妥善安置。 云南日报 记者 谢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