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王芹 通讯员 叶飞) 自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香格里拉县狠抓林改纠纷调处工作,确保林区和谐。共排查出矛盾纠纷378起,涉及面积95.17万亩,其中省际2起、乡镇际12起、村际58起、组际264起、户际34起,国有林与集体林8起。成功调处371起,调处率98.2%,涉及面积86.88万亩,面积调处率91%,群众满意率92.6%。 在林改工作中,林地林权关系是老百姓最敏感的问题,为使林改纠纷及时调处,各级林改办成立了县、乡、村林改纠纷调处组,县林改办工作人员经常深入各乡镇调处林改纠纷,在调处林改纠纷中坚持做到“五个认真”(一是认真查找历史凭证,二是认真踏勘争议林地,三是认真咨询历史人,四是认真分析纠纷原因,五是认真听取不同意见) 调处林权纠纷采取先易后难的方式。调处林权纠纷时林改办工作人员认真接待上访人员,认真处理上访事件,尽量做到让上访者满意而归。在解决林权纠纷的责任主体上,明确乡(镇)党委、政府是关键,是第一责任层次和责任人,以乡(镇)为单位,对问题进行梳理分类,根据上级林改政策、本地实际和其他地方林权纠纷成功的调处经验与做法,制定出具体方案、办法或意见,总结成功案例,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处理林权纠纷基本上做到户与户的纠纷矛盾不出组,组与组的纠纷矛盾不出村,组与村的纠纷矛盾和村与村的纠纷矛盾不出乡,乡与乡的纠纷矛盾不出县。在解决林权纠纷的时限上,力争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最短的时间到现场,把问题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小状态,切实防止事态扩大,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