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通讯员 高其辉)12月10日,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通知,大唐迪庆香格里拉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格登水电CDM项目第一个监测期间的减排量获得联合国CDM执行理事会(EB)的正式签发,核证时间为2008年12月25日(项目投产日)至2011年4月30日,签发的减排量为52254 tCO2。 该项目位于维西县塔城镇格登村,是腊普河流域水电开发一库八级中的第四级梯级水电站,电站建成后接入地区网并入省电网运行。电站装机容量2×6.3MW,利用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 格登水电项目于2008年12月25日正式投产发电,项目投产后,公司严格按照CDM管理和运行程序进行管理和监测,并于2011年6月18日委托第三方审核机构(DOE)必维国际检验集团进行了项目首次核查和核证,今年9月,项目顺利通过必维国际检验集团(DOE)的审核,并上报联合国,12月10日,顺利获得联合国CDM执行理事会(EB)的正式签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