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奖资金将在年内发放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2-15 21:32:09

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和金莲) 为切实维护农牧民利益,保护草原生态环境,增加牧民收入,香格里拉县根据全县实际,全面启动实施地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尽早惠及广大农牧区群众,日前记者从香格里拉县畜牧兽医局获悉,香格里拉县2011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奖资金将在年内发放。

2011年,国务院决定在新疆等8个省(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奖励政策主要包括草原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牧民生产性综合补贴。香格里拉县在第一时间启动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工作,成立了县长为组长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领导小组。畜牧兽医局作为主要实施单位,根据全县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科学制定奖补标准,起草了《香格里拉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方案》。目前根据方案,草原禁牧区补助金和草畜平衡区奖励金的发放对象为联户承包草原并履行禁牧和草畜平衡义务的农牧民,发放按照已联户承包的禁牧和草畜平衡面积进行。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发放对象为2010年12月30日前统计,海拔2300米以上承包草原并从事草原畜牧业生产的纯牧户,每户补贴500元;禁牧补助金额为每亩6元;草畜平衡为每亩1.5元。

为了给草原生态保护机制奠定良好的工作基础,县畜牧兽医局全体工作人员深入到乡镇,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到全县11个乡镇开展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基础数据统计和草原联户承包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勾图工作。截止12月10日,全县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草原禁牧、草畜平衡、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牧户、人口等基础情况的数据统计、公示和草原联户承包到户证书填写等工作已全部完成。目前正在进行网上数据录入及草原联户承包证书填制工作。为了更加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地发放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实行补助奖励资金村级公示制,接受群众监督,并采取“一卡通”方式补奖资金直接发放到户。

责任编辑:鲍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