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提示:谨防以法院工作人员名义诈骗钱财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2-14 10:58:08

近期,有人以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名义,利用电话或声讯电话向市民索要钱财或要求汇款。对此,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郑重声明:法院送达传票等法律文书、采取强制执行等法律行为,均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执行。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从未开通任何声讯电话,也从未通过电话要求案件当事人进行汇款或提供任何个人信息,特提醒广大市民增强防范意识,不要上当受骗,接到上述电话,请不要相信,更不要汇款或提供个人信息,并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对法院工作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直接到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咨询或办理。

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声明:

(一)法院送达的传票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如采用电话通知,通常会告知具体法院、联系人、对方当事人名称、案由、开庭时间和地点等有关情况,且不会涉及任何与费用有关的事项;

(二)迪庆两级法院尚未开通语音通知应诉系统,法院不可能使用声讯电话与市民联络,也不可能在接通电话后提示市民按数字键,再转接人工服务;

(三)诉讼费缴纳仍旧采取当事人到指定银行缴纳的方式,不会要求当事人自行转账。法院不可能通过电话来要求市民提供个人银行账号,或要求将银行存款转汇到指定账户;

(四)法院工作人员不可能通过电话的方式,来询问市民及其家人的个人身份以及其他方面的相关信息;

(五)法院不可能通过电话要求市民外置某项个人财产,法院不可能直接以电话通知市民的资产或账户已遭冻结、扣划,这些都会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当事人。

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鲍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