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记者 和泰君 实习记者 王瑄怡)近日,州县两级检察院分别召开了涉农职务犯罪案件法律适用问题专题研讨会。 与会代表以典型案例剖析、论文论证和经验分析等形式,重点围绕涉农职务犯罪主体身份和款项性质等焦点、难点问题,从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法庭审判等各个环节对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的定性处理进行深入分析,共同研究探讨在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如何进一步提高涉农职务犯罪案件法律适用能力,做好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会议认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农村稳则全局稳,农业兴则基础牢。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和党委中心工作,在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推进方面肩负着重要职责。因此,深入查办侵害农民利益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保障中央支农惠农政策和改善农村民生措施的落实、维护农民切身利益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的具体举措,是检察工作服务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 会议强调,涉农职务犯罪涉及面广,关系到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检察机关要找准涉农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部位,以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作为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作为查处重点,不断探索新思路、推出新举措,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有效解决矛盾冲突,协调利益关系,从而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保障民生。 最后,与会人员就如何界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主体身份等一些法律边缘问题,促进涉农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达成了共识。同时,就如何加强涉农资金管理、抓好村官职务犯罪预防、构筑全方位涉农职务犯罪预防体系提出了新思路、新方法,以期更好地实现我州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涉农职务犯罪,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 两级检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办公室、研究室、侦监处(科)、公诉处(科)、预防处(科)、反贪局、反渎局全体干警以及县委政法委、法院、司法局、公安局、森林公安等部门领导和特约检察员参加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