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州驾驶员培训站(校)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及服务水平。按照《云南省公路运输管理局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部队关于印发<云南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等级评定办法>的通知》要求,州交通运输管理处和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成立的迪庆州驾驶员培训机构等级评定领导小组对全州范围内持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机构(不含摩托车培训机构)进行了等级评定,现将评定结果公示如下: 迪庆州机动车驾驶员第一培训学校 二等培训站 迪庆州交通运输集团公司驾驶员职业培训站 三等培训站 迪庆州兴农驾驶员培训站 三等培训站 迪庆州鑫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 二等培训站 迪庆州俊翔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站 三等培训站 公示期从即日始15个工作日,即12月5日至12月20日,凡对公示结果有意见者,请与迪庆州驾驶员培训机构等级评定领导小组反映。 联系人:黄建明 联系电话:0887—8231873 迪庆州驾驶员培训机构等级评定领导小组 2011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