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31日) 根据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凡进必考”的规定,并参照迪庆州委组织部、迪庆州人事局《关于在州直党政群机关实行公开选调公务员的通知》(迪组通[2010]56号)要求,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选调1名事业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选调岗位人数 选调事业人员1名,为迪庆州光彩会工作人员。 二、 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心、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团结同志,爱岗敬业; 2、限本州户籍;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1976年11月30日后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5、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水平; 6、具有会计证,并有会计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7、具有事业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8、历年工作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身体健康。 三、报名方法 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在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的前提下,填写《迪庆州光彩会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会计证原件(审核后还本人)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2张。如果选调岗位与符合报名人数的比例低于1 :5 ,取消该岗位的选调。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31日至2011年11月19日 报名地点:迪庆州光彩事业促进会(迪庆州工商业联合会) 四、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体检和考察、确定人选及公示、办理审批和调入手续等程序进行。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法规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以选调岗位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考试地点统一设在香格里拉县城(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参考人员总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以选调岗位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根据参加考核人员的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合,确定选调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经组织部门核准后,进行公示,按相关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五、具体要求 (一)本次公开选调的公告通过迪庆日报发布。迪庆州光彩会有关选调的通知文件通过迪庆州公文交换系统下发各县、各单位。 (二)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调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报组织人事部门严肃处理。 (三)对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干部、群众可向州纪委第三纪工委反映。 咨询电话:0887——8227534 传 真:0887—8230006 联系人:刘茂芬 联系地址:迪庆州香格里拉县建塘镇康珠大道州委大院内州工商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