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记者 永基卓玛)近日,香格里拉县尼西乡组织发放2009年—2011年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0%村组集体监管费资金。 为了更好地分配好2009年—2011年尼西乡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该乡通过召开党委会扩大会议,对10%的村组集体监管费分配进行商讨,通过商讨,该乡10%的村组集体监管费,5%留于村里用于林业监管费,5%下发到各村民小组。 在当天的发放会上,香格里拉县尼西乡各村委会与尼西国有林场站签订了2009年—2011年尼西乡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0%村组集体监管费资金兑现协议。协议明确规定,10%的村组集体监管费资金必须全部用于林业管护,属于村民小组的5%监管费必须用于村民小组巡山、森防、防火、扑火等林业管护上。此项资金所有账目由各村大学生村官来做,纪委、林工站等相关部门每年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