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西县老龄工作纪实 人间重晚情,最美夕阳红。近年来,维西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老年人的根本利益为宗旨,围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这条主线,以落实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老龄工作会议精神为重点,进一步完善老龄工作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推动老年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党政重视 齐抓共管 维西县把老龄工作列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及时研究解决老龄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完善老龄工作有关制度,老龄委成员单位积极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该县深入开展敬老、爱老、助老的主题教育活动,新闻媒体加大对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宣传报道力度,积极组织评选推荐省第四届“云岭十大孝星”,树立典型,弘扬关爱老人的良好风尚。 老有所养 病有所医 在2011年重阳节期间,维西县80岁以上老年人领到了保健补助和百岁长寿补助金。近年来,维西县认真做好80周岁以上老年人保健补助和百岁老年人长寿补助的统计和发放工作,确保全县1466人高龄老人保健补助按时足额发放。 2011年,维西县符合享受保健补助的有:80-89周岁高龄老人1325人,人月均补助20元,全年支出318000元;90-99周岁高龄老人140人,人月均补助50元,全年支出84000元;10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1人,人月均补助200元,全年支出2400元。全年三项支出保健补助404400元。 该县将职工养老保险纳入财政社保基金专户,实行州级统筹,达到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按月领取养老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从2010年7月启动,全县符合领取养老金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有13758人,由中央财政月人均拨付55元的养老金;全县企业退休人数490人中,纳入社区管理210人,完成州级目标任务的45%。 维西县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退休干部医疗保险县级财政配套标准为:基本医疗=工资总额的6%,大病医疗150元/人/年;离休干部医疗保险实行实报实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于2008年1月启动,对全县60岁以上1591人城镇居民给予解决医疗的保险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于2007年1月启动,对全县60岁以上13758人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涉及个人自缴部分,由政府负责全部解决。 该县建立了农村“五保”供养体系,根据《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对全县1366人五保户纳入财政供养,人月均发放120元;对重病的“三无”人员由县民政局解决医疗难问题;对特殊弱势群体,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报送农村敬老院建设规划方案的通知》精神,2010年开始建设的城区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目前已基本竣工,计划入住老人50人左右。60岁以上的城镇居民全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共347人,“三无”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300元,共4人,农村60岁以上老人享受高龄补助月人均70元,共12906人。 该县落实老龄的政策法规,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巩固家庭养老功能,积极探索建立适合当地特点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加大对贫困老年人的社会救助和医疗救助力度,认真贯彻执行老龄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自觉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意识,健全维权组织,加大维权工作落实力度,优化良好的法制和道德环境,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老有所乐 老有所为 该县各级切实加强对基层老龄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加大对老龄事业的投入,保证相应工作条件,提供必要的养老设施,为开展老年医疗救助、老年教育、老年文体活动等创造条件。 各基层组织强化为老服务功能,积极开展各项老年活动,整合社会资源,建立为老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生活照料等便捷服务。本着寓教于乐的原则,积极引导广大老年人选择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经常组织开展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文体活动,活跃老年人的文化生活。 近年来,保和镇先后编辑出版了九集的《雪龙晚霞》,编写了老年人赏兰诗赋《兰乡诗文》《三江毓秀诗书画影文集》七集。举办了维西50年来工业、农村、文化、教育、科技等方面取得的成就展及诗书画展。协会表演队积极参与县委、政府重大活动,为宣传维西,激发了广大干部群众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热情。“老科技”协会充分体现“老有所为”,发挥余热,积极参与社会发展。老年人组成的科普专家组深入乡(镇)农村,开展农村实用科技培训,宣传党的惠民政策、环保知识等讲座。 像保和镇老协一样,维西县各乡镇老协积极组织老年人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促进社会主义建设文明建设。(杨洪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