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强劲势头,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严肃党纪政纪,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严格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坚决惩治腐败,有力地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严格按照纪检监察“二十四字”办案方针办理各类案件,确保了案件质量,树立了党纪政纪的权威,同时也维护了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和纪检监察机关公正执纪的形象。 今年,我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查办案件工作,州纪委监察局还形成了纪委常委负责办案的长效机制。上半年,全州共立案5件6人,审结处理5件6人,审结率100%。给予党纪处分4件4人,其中,党内警告3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政纪处分1件2人,其中行政警告1人,行政记过1人。组织处理2件2人(免职、提前退休1人,调离原工作岗位1人)。涉及县处级干部1人,乡科级干部2人,一般党员干部2人,其他人员1人。 州纪委监察局在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办案基本要求审理案件的同时,注重处理的案件以“是否有利于经济建设,是否有利于社会稳定,是否有利于教育党员干部”为客观标准,力求得到最佳的社会效果。 上半年,我州纪检监察机关利用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并用手段,连续处理了两起群众反映强烈并举报的案件,对违纪人员给予了一定的惩处和教育,也给了群众一个交代,更重要的是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迪庆州纪委案件审理室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