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政府举行2008年度云南省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汇报会,向前来我省开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抽查活动的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统计局3部局检查组一行汇报我省耕地保护情况。 去年以来,我省在依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的同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扎实开展耕地保护工作。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将州、市政府主要领导列为耕地保护目标考核第一责任人,逐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二是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做好各类专项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审查工作;三是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加强国土资源与发展改革、建设、交通、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四是加强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多渠道、多方式盘活存量土地和闲置土地,建立新增建设用地数量与盘活存量土地数量挂钩机制,逐步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发展向内涵挖潜转变;五是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建立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责任机制、监管机制和激励机制,对项目选址、申报、招投标、建设、监管、验收等全面实行过程控制;六是完善耕地保护动态监测巡查体系,加强完善土地变更登记,建立科学合理的观察网点,进行定期观察或定点固定观察,及时监测耕地变更状况,为耕地保护决策和执法检查提供科学依据。 2008年,我省合计占用耕地11960公顷,增加耕地11660公顷。全省年末耕地总面积为607.21万公顷,高于新一轮规划确定的2010年保有指标2.34万公顷。全年补划基本农田1118.12公顷,补大于占46.4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维持在513.73万公顷以上,大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指标任务,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100%。全省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16355.59公顷,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计划指标。(来源:云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