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日趋多样化、复杂化的社会劳动关系,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发展,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各企业在6月底前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在全州范围内开展送法到企业、送法到工地等宣传学习活动,并采取召开专题会议、下发通知等方式积极引导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劳动争议中的作用,引导当事人双方通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及时妥善处理劳资双方的各种矛盾和纠纷,最大限度将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迪庆州劳动工资争议仲裁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