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社区矫正工作在奔子栏镇启动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5-18 09:35:26

  近日,我州社区矫正工作在德钦县奔子栏镇启动,州司法局及三县司法局负责人参加了启动活动,并就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交流。

  据了解,社区矫正工作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我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旨在强化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大对非监禁刑罪犯的教育、矫正力度,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构建“和谐迪庆、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提供保障。

  据悉,社区矫正工作在奔子栏镇启动后,全州将对矫正的5种对象(即被判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被剥夺政治权利)做到犯罪原因清、改造情况清、思想状况清、回归时间清和家庭背景清,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顺利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习惯,促使其成为守法公民,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在解决就业、生活和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利于其顺利适应社会生活。

  另悉,近年来,迪庆州司法部门为不断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司法所工作的指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抓住中央关于加强西部地区“两所一庭”建设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基层司法所建设等机遇,与乡镇党委、政府协调沟通。目前,全州30个乡镇中已建成17个基层司法所,司法所设有所长室、调解室、会议室、档案室并配备了办公用车。基层司法所的建设是依法治国方略中的关键和必然要求,对提升司法机关形象和地位意义重大。据德钦县司法局负责人介绍,德钦县为进一步强化基层调解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共建立了50个调解委员会,492个调解小组,1527名调解员,形成了乡有调解领导小组,村有调解委员会,片有调解主任,组有调解小组,每十户一名调解员的“五级调解网络”。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司法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坚持每月一次矛盾纠纷及社会不安定因素大排查,发现矛盾纠纷及时处理,使司法所的工作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通讯员 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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