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率先开展安居工程建设 140万家庭圆梦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5-06 16:21:43

  把解决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作为省政府的一项重点工作,云南省在全国率先开展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几年来已帮助2.8万户城镇低收入者搬入廉租房,4万多户企业困难职工住进经济适用房,135万农户告别危旧房。通过这项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已有140多万户城乡低收入家庭圆了安居梦。

  住房是民生之要,为使云南省城乡低收入者“居者有其屋”,近年来,省政府下更大的决心、以更大的魄力,在全国率先开展覆盖城乡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积极探索,加大投入,多渠道强力推进。在城镇,实施了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

  2005年以来,全省共投入廉租住房建设资金20多亿元,建成廉租住房135万多平方米、2.8万余套。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吸引企业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建成经济适用住房4.1万套,其中企业参与建设3万余套。全面启动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已为10.1万多户、28万多名保障对象发放租赁补贴1.21亿元,截至2008年底,通过实物配租和发放租赁补贴的方式,基本实现了所有符合条件的城镇低保家庭“应保尽保”的目标。在农村,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2006年,云南省开始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试点,2007年在全省启动,两年多来,省级共对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投入资金10亿元,完成了47万户民居的加固改造和拆除重建,受益人口达158万人;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建设,从2003年开始,全省累计完成特困农户茅草房、杈杈房改造70万户,其中边境地区改造18万户,极大地改善了这部分群众的住房条件;不断加大灾区恢复重建力度,3年来地震灾区完成民房恢复重建近18万户;此外,全省还逐步加快推进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移民搬迁、村容村貌整治和整村推进等工程,总计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35万户。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总体布局全面展开,工作体系初步建立,为从根本上解决全省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奠定了坚实基础。

  云南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造了很多成功经验。始终贯穿城乡统筹的思路,在全国率先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外延扩大到城乡及林区、垦区、棚户区、华侨农场改造,使城乡低收入者共享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阳光;提出实行廉租住房“先租后售”政策,实现了政策的重大突破,盘活了存量,扩大了覆盖面;针对廉租住房建设规模大、政府财政压力大等实际困难,在全国率先开创了政企共建方式,对有资金配套能力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由政府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并给予相应资金补助,企业进行建设管理,解决企业低收入者住房困难。这些创新举措为云南省几百万城乡困难群众带来了实惠,也得到了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高度肯定。

  今年以来,云南省城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步伐加快,省政府提出通过3年时间,以每年60万套左右的速度,加固改造和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184万余套。目前,中央下达云南省的新增廉租住房任务和资金已分解部署,全省240多个项目进展顺利,今年全省廉租住房建设已完成投资13亿元。农村保障性安居工程也全面统筹推进。(来源:云南日报)

责任编辑:鲍江平(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