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州开始全面实施重大决策听证制度、重要事项公示制度、重点工作通报制度、政务信息查询制度的“阳光政府四项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我州实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的领导,州政府成立了陈建国州长为组长,巡视员余文元、州长助理金伟荣、州政府秘书长吾金丁争为副组长,州级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州政府“阳光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并于4月20日起正式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按计划,“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电话查询于2009年7月1日起在州级机关开通试运行,7月30日前推广至县级行政机关。
“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一是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将广泛听取意见,集思广益,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众参与度,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从制度上对听证过程的事项、组织、程序和结果从4个方面进行了明确。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实施范围包括起草和制定涉及公众重大利益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制定宏观调控和改革开放的重大政策措施等关系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的决策事项,其他涉及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决策事项,其他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重大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其他决策事项。
二是重要事项公示制度。通过有效途径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真实地向社会公开行政机关实施的涉及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重要事项公示制度的实施范围包括价格调整、收费等政策措施;民生保障、弱势群体扶助等政策措施;地区、行业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部署、实施计划等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示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是重点工作通报制度。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并监督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已经、正在和即将开展的重点工作,推动各项工作部署的执行有力和落实到位,确保抓出成效。重点工作通报制度的实施范围是:州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年度工作重点和落实情况(包括重要决策、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作);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等方面的重点工作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通报其他重点工作。
四是政务信息查询制度。政务信息查询制度的实施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规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服务承诺事项及其办理情况;行政机关办事程序、条件、依据、监督途径和联系方式;公务员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拔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群众关注和普遍需要了解依法可以公开的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记者 王劲梅) |